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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2020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2020年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于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曾在2019年公开征求意见,本站将2019年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的正式公告进行了比对,我们分为五篇,分别对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公告内容进行比对,本篇将介绍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比对情况。
破壁灵芝孢子粉
首先,2020年公告中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的用量范围、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功效等方面与2019年征求意见稿相比均未发生变化。
两版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具体如下(注:红色标注为新增,蓝色标注为删减,绿色为修改)。
01
扩大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来源
在多孔菌科真菌赤芝来源的基础上,2020年公告新增了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松杉灵芝(Ganoderma tsugae)来源制得的破壁灵芝孢子粉。
02
补充感官指标中对于状态的表述
2020年公告在2019年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对状态还增加“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的表述。
03
更新完善鉴别项
2020年公告要求除菌丝、淀粉粒等异物外,还不得检出子实体。显微鉴别描述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04
调整部分理化指标
2020年公告相较2019年征求意见稿,过氧化值(以灵芝孢子油计)上限值由0.25g/100g下调至0.20g/100g。
05
部分微生物指标表述更加严谨
2020年公告对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项目指标明确是其上限值。
06
增加新的产品剂型
2020年公告在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基础上还增加了粉剂的新剂型。
以上是本站对于破壁灵芝孢子粉保健食品原料的变化比对情况,关于螺旋藻保健食品原料的对比详情,我们将在下一篇进行介绍,欢迎关注!
相关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标准与征求意见稿比对解读—辅酶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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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