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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4月2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和糕点等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乙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盐花生。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除熟葵花籽外,熟制的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乐德购超市销售的标称盐城市华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果(糕点)。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上海乙麦食品有限公司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丹阳市皇塘镇常溧东路;委托生产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799号
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盐城市文港南路17号
海盐花生
散装称重
十年有成
2019-11-02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6g/100g||≤0.50g/100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020年第10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2
盐城市华祥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阜宁县城扬州路331号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乐德购超市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光明中路1号
茶果(糕点)
300克/袋
阜强
2019-10-14
酸价(以脂肪计)||5.8mg/g||≤5mg/g
糕点
2020年第10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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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