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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5月25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0年第2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9类食品共667批次样品,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6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方便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辽源市西安区宏大水果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辽源市西安区果真新鲜果蔬超市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还有1批次方便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标称吉林青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硒黑谷粉(350克(35克×10)/盒、行正膳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0-03-08),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
2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霉菌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
2CFU/g,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50CFU/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辽源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测机构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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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果真新鲜果蔬超市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我的家园2号楼-110(辽源市佳诚商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
韭菜
计量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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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购进日期)
腐霉利║1.25mg/kg║ ≤0.2mg/kg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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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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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宏大水果生鲜超市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小区73号楼104、204室
韭菜
计量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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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购进日期)
腐霉利║1.10mg/kg║ ≤0.2mg/kg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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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吉林青晨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金宝街2000号
吉林青晨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小合台工业区金宝街2000号
富硒黑谷粉
350克(35克×10)/盒
行正膳及图形商标
2020-03-08
大肠菌群║40,190,230,35,<10CFU/g║n=5,c=2,m=10,M=10²CFU/g
霉菌║85,50,210,75,95CFU/g║n=5,c=2,m=50,M=10²CFU/g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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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525.xls
相关报道: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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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