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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中秋国庆节令性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本站针对这些抽检信息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各地共抽检9754批次食品,其中月饼产品不合格25批次,其余产品不合格23批次,涉及糕点、酒类、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
统计发现,针对月饼产品的抽检,吉林、湖北、安徽、河南、贵州、广西、北京、浙江、深圳9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检发现不合格月饼17批次,而河北、山西、宁夏、四川、广东、山东、江西、甘肃、新疆、福建、上海、陕西、辽宁、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等多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检出不合格月饼。另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通报不合格月饼8批次。
抽检发现月饼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微生物污染问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食品添加剂问题(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质量指标不达标(酸价、过氧化值)这三方面问题。其中微生物污染问题居首位,有12批次,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有9批次,食品添加剂问题有4批次。
本站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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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