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1)持证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相应活动的,应当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6个月以前(并且不超过12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延续(本规则称为换证)申请;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换证申请时书面说明理由;
(2)换证程序和要求按照本规则3.2至3.5条及相应附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持证期间生产业绩满足本规则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样机(样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我公司目前承接的某项目压力容器,因属于超大型压力容器无法运输,拟在异地临时租赁有压力容器资质的公司场地及设备进行压力容器生产制造和检验,人员由我公司派遣。请问此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还是直接可以进行生产?另外若生产的话设备监督检验是否可由我公司制造所在地的特检院前往进行监督检验?
答复:你单位应办理压力容器制造地址增项,监检可以请制造地或公司所在地监督单位进行。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作业人员资质不合格可否整改
问题:我单位锅炉安装资质换证评审,无损检测责任人过期失效,该评审不合格项是否允许整改。通过重新聘请、注册有资质人员担任无损检测责任人可以吗?
答复: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审查需要整改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予以整改。贵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重新聘请、注册有资质人员担任无损检测责任人。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应当具有代表性,制造工艺应当覆盖申请产品范围。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和耐压试验过程,级锅炉产品还应当有热处理过程。
如果1台试制造成品和1台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达到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
铸造类等非焊接锅炉的制造工艺应当包括铸件组装、耐压试验及其他必要的制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