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与银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担承公司的审查、评估、担承等各项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3、共有商标申请出质的,“出质人”一栏需填写代表人名义,其他共有人填写附页。这些非银行机构的出现,有助于帮助银行降低贷1款风险,所以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2、对办理贷1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费用有所准备,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关费用;3、不要急于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做质押登记,要等贷1款审批下来、签定合同之后才能去做商标转让质押登记。
商标质押评估的注意事项
可见商标质权登记是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一个方面,商标权利人需要加强商标权利状态维护,注重经营情况及使用行为的合法化与创新化,依法打击商标权,贬损市场声誉的行为,并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依法提高其品牌价值。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由于观念、审批权限、体制及经营机制的差异,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态度、积极性也不一样。登记部门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或者向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权质权登记受理点进行办理。
商标评估的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6年5月7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98条规定,商标权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核查了解如下情况,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明确说明:(1)商标权的法律保护状况。(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包括商标权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审批和有关公告文件、商标权人、有效期及续展条件等。(2)商标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文字、图案和声像,适用领域和范围,使用、保持、转让等权属: